两份遗嘱引爆四合院争夺战
以案说法

       两份遗嘱引爆四合院争夺战

■三年七次法庭交锋
■四亲兄妹成为陌路

    在北京后海南沿的金奖胡同里,有一座200余平方米的四合院,如果追溯它的历史至少有百年以上。然而与后海的喧嚣和热闹不协调的是,这座院落十分冷清、萧瑟。为了这个四合院的继承权,3年间4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多次在法庭上交锋。他们曾经是最亲密的兄弟姐妹,然而,一座四合院、两份遗嘱、两个房产证、7场官司已经让他们变成陌路。

姑姑    独住一座四合院

    4位老人中年纪最小的德慧淑老人,今年60岁。她坦言她家的故事活脱脱就是一部现代版的“大宅门”,也许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德慧淑是家中的老小,上面还有两位哥哥和三位姐姐,分别是大姐德慧静、二姐德慧朴、三姐德慧文、大哥德万全、二哥德万里,兄妹几人虽然脾气秉性各异,但感情和关系还算融洽。
    德慧淑说,终身未嫁的姑姑德淑荣本来一直与德慧淑的奶奶住在金奖胡同12号一座独门独院的四合院,院子盖有15间房屋,在她的奶奶去世后,姑姑就投奔了哥哥,全家人都把她当作了自己家庭的一分子。

老小    继承姑姑四合院

    1987年,德礼和德淑荣两位老人感到年事已高,决定将两人名下的房产合起来分给子女。于是在1987年和1988年,德家人分别做了遗嘱公证,德慧淑分到了金奖胡同12号院15间房屋。德慧淑说,当时之所以把金奖胡同分给她,一是因为她离金奖胡同12号比较近;二是由于“文革”期间的种种原因,金奖胡同12号里面的房屋自从“文革”起就被一些居民占住,她年龄最小,可以尝试慢慢收回,因此,当时就把金奖胡同12号分给了她。

遗嘱    一房产竟出两份

    2003年,姑姑德淑荣逝世后,德慧淑一家人拿着1988年的公证遗嘱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事宜。可没想到的是,公证处人员在经过查询后,竟然告知他们关于此处房产还有另一份遗嘱存在。德慧淑一家人从公证处了解到,1999年姑姑德淑荣来到公证处,将1988年所公证的遗嘱撤销作废,另外公证了一份新遗嘱,重新将金奖胡同12号院分给德慧朴、德慧文和德万里三人。对于德慧淑一家人来说,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

质问    兄姐避而不见

    姑姑1989年就患病瘫痪在床,她是怎么去公证处的?在1988年公证后,姑姑就将房产证、身份证、人名章交给德慧淑保管,他们是怎么做的公证?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团,德慧淑曾经试图找过二哥、三姐,可是他们都避而不见,得到的最终答复是“你们和我的律师谈”。在律师的安排下,德慧淑一家人有了一次与三位兄姐面谈的机会。但那次会面没有任何结果。一家人再见面,就是在法庭上了。

官司     三年连打七起

    德慧淑一直想通过亲情的途径解决这件事情,但没想到的是,2003年11月,自己竟然先成了“被告”,而且大小官司一打就是3年。
    在法庭上,德慧淑才了解到,在一直拿不到房产证的情况下,2005年4月,德万里等人以姑姑“德淑荣”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份“不慎将金奖胡同1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的登报作废声明,凭此于半年后办理了一个新的房产证。此案件的一审被驳回后,德万里等三人不服又提起上诉,二审正在审理当中。

[兄妹说法]

  兄长:她十几年来未看望老人

    德慧淑的二哥——一位已近70岁的老人表示,他们兄妹的感情原来一直很好,可是,小妹德慧淑一直觉得当初父亲和姑姑分配房产不公平,而姑姑德淑荣瘫痪在床后,她更是十几年都不去看望,甚至骂过姑姑,因此,个性强烈的姑姑才决定撤掉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妹妹:我没有做过不孝顺的事

    “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姑姑都把自己的房产分给我了,我还能对她不好吗?”德慧淑表示,对于兄姐们的这种说法她早有心理准备,“他们在法庭上就是这样说我的,但我没有做过不孝顺姑姑的事,我现在还存有替姑姑领工资和报销的单据。”

[专家说法]

第二份公证遗嘱优于第一份公证遗嘱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房地产法律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沈腾表示:如果赠与人同时做出两份公证遗嘱赠与,则第二份公证遗嘱赠与在形式上的公信效力不能低于第一份公证遗嘱赠与在形式上的公信效力,第二份公证遗嘱赠与优于和排斥于第一份公证遗嘱赠与。(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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