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和张悦然曾被商业化册封为“80后”文学的“金童玉女”,“郭敬明抄袭事件”发生一段时间之后,张悦然在自己的博客中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她将这个事件定位为中国文学界一场微型的“奥斯维辛事件”,并且希望推动一个旨在完成80后一代人自我拯救的“马歇尔计划”。
张除了指出郭敬明不道歉等于丧失“从文资格”,更多的其实是对自我的反躬自省:“我们曾经是一群有着纯粹文学梦想的少年……我们被迅速套上了‘80后’枷锁……我们成为了文化标本……我们是商业手段……我们是娱乐道具…… 我们正放任自己越过一条又一条底线。”张悦然的言辞呈现出“80后”一代人少有的清醒。
她说:“‘郭敬明事件’的灾难性还不在于抄袭行为本身,而是它拍打整个社会的回响,冷漠和没有负罪感才是最可怕的。‘可以赔钱但决不道歉’的思维方式是文学被商业化操纵形成的必然恶果。” 她认为“郭敬明事件”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所谓圈中的事,它已上升为一个社会事件。
“80后”一代人曾被广泛认为是自我膨胀而毫无节制的一代,张悦然“自我收缩”,反窥其项的反思,真正是“80后”一代文学从业者的稀缺资源。笔者愿意将张悦然对郭敬明事件的立场看作“80后”一代人自我拯救的开始,而不应该再次被当作“娱乐道具”,当作“商业手段”,被认为是又一次“炒作”。
为什么说智识者是整个社会的良心?因为他们有原罪感,懂得反思,懂得检讨,“吾日三省吾身”,这种传统从来没有中断过,只是在商业化包装起来的“80后”文学中,这种传统才被像阑尾一样割掉了。反思的沉重,似乎是70年代以前人的事情,80后的人从一出生就是干净的,一切都想当然地去拥有,去承受;只有世界欠他们的,他们不欠世界什么——这是商业对80后集体性格的无原则放大,甚至是一种妖魔化。在商业化之外的“80后”写作人群中,这种原罪从来没有消逝过。而张悦然的文章首次在公共领域展示这种“80后”的原罪,所以说她的价值不容忽视。
不应该仍将“80后”一代人继续看作孩子,看作不负责任、恣情游戏的街头少年。那些仍然抱有这种观点的人是可笑的,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80后”一代人正在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最大的“80后”人已经26岁,有的已经组建家庭,娶妻生子,在事业上小有成就,从事写作的“80后”人群中,有的已经写出了不起的作品。他们已经广泛地参与到这个社会中,他们已经开始为这个社会负责,为自己负责,他们说什么话,不再是信口胡说,做什么事情不再是懵童儿戏。基于这一点,郭敬明才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不能再被当作无辜的未成年人那样无原则去原谅去同情;而张悦然主动去承担的“原罪”,也不可被当作“孩子话”、“过家家”那样忽略和湮没掉。
张悦然看到了“80后”的“原罪”,而韩寒在此事件中表达对郭敬明粉丝的不满,则是看到了“网络盲从者”的可笑、可悲与可恨。“他们傻,幼稚,没有是非观,心智就不齐全,发育就不完善。”他们崇拜郭敬明,追逐郭敬明,和超女粉丝的所作所为毫无二致,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毫无原则的;他们甚至还有一些网络暴民的成分。如果说郭敬明作为一个写手,还有一点起码的判断力,意识上的某些自觉自悟,那么,那些粉丝,则连这些东西的皮毛都没有“粉”到。
这似乎是一切“粉丝”、“门下走狗”的通病。举个例子,很多80后作家据说都是读王小波的书长大的,江湖中还存在着一个“王小波门下走狗”的组织,王小波的东西在那里已经到了不容置疑,不容批评的地步。有一个“80后”作家叫李傻傻的,偶然说过一回对王小波不敬的言辞,结果遭遇“走狗”们和“走狗”粉丝们的群殴。李傻傻有一句话说的不错:“自由主义的王小波肯定不会认为自己是完美无缺的,一定能够接受别人的批评,而目前一些所谓的王小波的拥护者虽然高举着王小波的旗帜,却背弃了王小波的自由主义精神。”
我总是不愿意将“粉丝”和“走狗”们的所作所为联想到“国民性”,联想到“愚众”,联想到“无意识的大多数”,可是他们确乎是“大多数”,是“无意识”,是“没脑子”,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郭敬明才有了被“异化”的可能。他们相互“异化”。
郭敬明处在一个人人喊打的不堪境地,有的人甚至喊出“坚决打死郭敬明”的口号,更有甚者,一帮不知名的80后写手,居然在网络上发起一场联名封杀郭敬明的运动,并且毫不讳言自己是借机炒作,急切想从“80后”概念里分一杯羹,渴望成名不择手段的心态暴露无遗。封杀郭敬明和无条件崇拜郭敬明一样,都是一种专制,一种霸道。他们和那些“粉丝”,“走狗”没有什么不同。
这种心态的广泛存在而毫不自觉,更让人感到张悦然“原罪感”的可贵。但张的这种“自我救赎”,尚不能成为一代人的集体意识,她只能完成对自己的拯救,就像那个著名的越狱者,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但无法带动更多的人越狱。(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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