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买婚”买来的恶果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每一个人都对婚姻都有着幸福的期待,然而,却有一些人把婚姻当成商品进行交易。近年来在辽宁凌源地区就出现了一些诈骗团伙,他们打着给人介绍对象的旗号,明码标价买卖“新娘”,并在交易后的短时间内协助“新娘”逃跑,寻找新的买主。最近,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就破获了多起这样的“骗婚”案件。

相亲,新娘意外逃跑

  2006年4月初的一天,辽宁省凌源市三家子村的老杨家迎来了四位客人。他们是来相亲的,也是老杨的儿子和女方第一次见面,来的三名客人全是女方的亲属。一个是女孩儿的叔叔,另外两个是女孩儿的妈妈和老姥爷。
  让老两口特别高兴的是,老杨儿子一眼相中了女方,女方家也表示同意。于是当场就把事先说好的24000元钱“财礼”如数交给了女方的叔叔。
  按照村里习俗,交了财礼也就意味着这门亲事已经定下来了,接下来就是等三天后去新媳妇家“回门”了。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新媳妇回门的时候甩掉了老杨的儿子,自个儿跑掉了。同时,老杨儿子的手机也被新媳妇的叔叔抢走了。 
    新媳妇不见了,儿子还遭是立刻到抢劫,老杨非常想知道这新娶的“新娘”是有意甩掉对象的,还是遇到了坏人,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于向报了警。

调查,庞颖另有其人

    在调查中警方了解到,老杨家除了知道在家呆了三天的“新媳妇”叫庞颖外,其他情况一概不知。于是警方首先对这个叫庞颖的“新媳妇”展开了调查,并在网上找到了内蒙庞颖的资料。但资料上显示,庞颖是内蒙赤峰的一名学生,案发期间一直在当地上学,跟老杨所说的“新媳妇”并不是同一个人。
    随后,警方又找到了中间介绍人,但介绍人也不清楚女方的情况,办案人员一时之间没了头绪。
  凌源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了解到,在当地有一个风俗,男方相对象时一定要给女方“财礼”。因此就有一些人冒充“媒人”,把通过各种手段从外地带过来的一些妇女,分别以一万到三万不等的价钱卖给男方。这些外来新娘短则三五天,长不过一两年又都纷纷逃离,之后又由“媒人”重新寻找新的买主以此骗取男方钱财。
    那么,老杨家的这起“新媳妇逃跑案”是否也是一起已婚骗财的案件呢?新媳妇是其中的受害者还是案件的参预者呢?

巧合?新娘再次出现

    就在案件一时无法进行的时候,4月20日,河北省固安县警方传来消息,在当地接到“新娘逃跑”的报案,案发过程与老杨家儿子的遭遇非常相像。
    据河北受害人刘某交待,新娘也叫庞颖,在婚后第三天王某与她回内蒙娘家时,曾在赤峰市一个居民楼的房屋内见到“庞颖的父亲”。之后,其父与王某共同坐一辆出租车去接新娘的姑姑,在车里,其父抢走了刘某的手机和现金后,把刘某推下车,新娘逃跑。
    据受害人的描述,警方发现所谓“新娘”的父亲与老杨家来过的“新娘”的叔叔有很多相同之处,作案手法也相同,很显然这是同一伙人作案。根据王某提供的地址,警方立即赶往内蒙。在内蒙,没有发现“新娘”的任何踪影。警方分析在两次骗婚成功后,这个团伙还会继续实施诈骗,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发布了协查通报。

抓捕,案犯终于落网

  果然,4月25日,黑龙江省哈市公安局传来消息,在当地有一名叫“庞颖”的女子和本市市民吴某登记结婚。
  很快哈市吴某结婚证复印件传了过来,凌源警方立即找到被害人对结婚证上的“新娘”进行辩认。结婚证上的“新娘”正是先后在辽宁和河北两地逃跑的新娘“庞颖”,警方决定立即对新娘实施抓捕。
  4月28日凌源警方得到线索,在哈市的“新娘庞颖”和新郎坐上了返回内蒙的火车。29号凌晨1点多钟,“新娘庞颖”在车站被被警方抓获。
  经审查,冒充新娘骗财的庞颖真名叫顾亚飞,女,21岁,内蒙古赤峰市人,无业。于2006年3月认识内蒙人庞秀斌后,伙同马胖子、张二姐等人以相亲为名,冒充新娘。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到辽宁、河北和黑龙江三个省嫁出了三次,骗取男方钱财十多万元。
    目前这一团伙其他成员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阴谋,骗钱蓄意已久

    随着诈骗团伙纷纷落网,凌源警方揭开了操纵“逃跑新娘”的幕后黑网。这种团伙往往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大“蛇头”,这些人以此为职业,身居大城市,住着豪华宾馆,在“货源”地或“销售”地发展下线。第二个层次就是由“小蛇头”构成,他们和大“蛇头”单线联系,欺骗妇女上当受骗。第三层就是所谓的乡间“媒人”,他们人数众多,负责到各乡各村寻找买主和送“货”。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这种团伙有时还找到一些妇女入伙共同行骗。由这些妇女假扮成相亲的新娘,在结婚后短则三五天、长不过一两年便纷纷逃离。而“买婚”的农民家庭不仅空欢喜一场,往往还要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有的甚至因此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凌源市警方告诫大家:婚姻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也必须有法律的保障,绝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买来的。目前警方在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买卖婚姻”犯罪团伙的同时,也提醒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文明意识,正确对待婚姻,使这种悲剧不再重演。(本文素材来自央视《法制在线》/本报记者贺晓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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